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2-049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6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421,591,536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派 发 现 金 0.77 元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现 金 股 利
417,462,548.27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746,012,149.73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21,591,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9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4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8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5 Bathos Company Limited
2 08*****340 上海阔海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25日至登记日:2022年8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Bathos Company Limite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379号
咨询联系人:于女士
咨询电话:021-31199660
传真电话:021-3182205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