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57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方正”)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6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00,000.00 股,发行价为 6.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13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2,641,509.44 元,余额为人民币137,490,490.56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850,561.3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639,929.26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21]31358 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69,230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0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799,999,980.00 元,扣
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15,720,429.3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279,550.68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0358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07.25 万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7,118.73 万元,本年度使用 2,588.52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07.25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423.79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063.99 万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937.3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0 元,本年度使用 7,937.33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937.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70,548.15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427.96 万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4 个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及 4 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
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
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
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574908072610201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8114701014600384717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中国银行宁海支行 375379593584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20,116,509.32
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39752001048888885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4,121,412.08
合计 24,237,921.4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7680018800139793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330,228,930.56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574908072610860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260,661,921.34
中国银行宁海支行 403982635492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2,732.92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55190771601071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14,587,865.23
合计 705,481,450.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人民币 3,771,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86,474.51 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1534 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6月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457,474.51 元。
2、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