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3-024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之“年产 13.65 万吨饮料、罐头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拟调整上述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均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6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共募集
资金 44,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36.32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423.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于 2021 年 6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进展,
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并终止了部分募投项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4)及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终止实施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4)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达到预计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额(万元)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 用状态日期
资金金额(万元)
1 年产 13.65 万吨饮 湛江欢乐家实业 23,323.68 23,323.68 12,704.43 2023 年 6 月
料、罐头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兴利华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供应链有限公司 2,000 2,000 0 2023 年 6 月
湛江分公司
3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 欢乐家食品集团 1,100 1,100 101.44 2023 年 6 月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 11,000 11,000 11,000 不适用
还银行借款项目
合计 - 37,423.68 37,423.68 23,805.87 -
三、 本次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之“年产 13.65 万吨
饮料、罐头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
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达到预计可使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 13.65 万吨饮料、罐头建设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二)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受国际形势及经济环境影响,募投项目之“年产 13.65 万吨饮料、罐头建设
项目”在进口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方面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
计划有所放缓。经公司谨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受经济环境影响,募投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线下市场推广和设备
投放等方面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经公司谨慎研究,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公司“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
素影响,软件模块开发、测试及线下布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导致前期公司
募集资金投入推进较慢。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经公司谨慎研究,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四、 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
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鉴于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搁置已经接近一年,因此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资金用于投放终端冷冻展示柜,包括餐饮店、商超、便利店等等饮料销售渠道终端。该项目有助于公司在便利店、运动场所、餐饮、商超等零售终端稀缺的陈列位置,加强公司对优质终端的控制能力,实时向终端消费者展示欢乐家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终端市场的品牌推广力度,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此外,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的营销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二)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具备市场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市场销售网络。根据本项目的资金规模,本项目的主要投放地区将在湖北、湖南、江西、贵州、云南、四川等地(以实际具体投放地区为准),所涉及的上述地区的 2022 年销售收入为 75,759.08 万元,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47.47%,公司现有的市场基础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支撑。
2. 项目实施地具有经济、人口优势
本项目投放终端的选择综合考虑了区域消费水平、公司品牌的市场基础、周边商业形态、即饮消费城市等多种因素。本项目主要投放区域处于长江经济带,人口规模或经济总量都具有地域优势。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本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
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高效和安全的使用。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