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2-042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1 新增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2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3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4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讼。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5 项; 项;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划;
……
6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提供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提供的担保;
过 5000 万元;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供的担保。 过 5000 万元;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使对外担保的审批权,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
通过。 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 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章程第 ……
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
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章程第
四十二条第(一)(四)(五)项情形的,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供财务资助、赠与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