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1-023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变更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郗贝贝,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监会 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
1 李洋 2021.7.1 警示函 北京监管局 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
定》,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过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郗贝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