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6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2,1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9,90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358,19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到
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告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0 号)同意注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10,14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47.3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674,257.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3,745,103.9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29,153.60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371C000131 号《普联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情况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列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919299
研发项目 司济南高新支行 已注销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918691
建设项目 司济南高新支行 已注销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141101040015394 已注销
司济南长清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531900082010666 1,374.79 活期及理财
南黄金时代广场支行
合计 1,374.79 -
(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国产 ERP 集团财务核心产品研发项 9,988.86 4,687.93
目
2 技术平台优化提升建设项目 8,266.30 3,879.50
合计 18,255.16 8,567.43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5,674,257.51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29,153.6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3、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现金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现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现金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现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联软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