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3-100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4 人;
2、本次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归属数量为 1,241,150 股,占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66%;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2.60 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241,1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 14,101.0659 万股的 2.55%。其中首次授予 340.00 万股;预留
20.00 万股。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18.24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归属期及归属比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归属期及归属比例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禁售期
本计划的禁售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售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营业收入完成情况核定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增长率(Am) 触发增长率(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40% 32%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80% 64%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20% 96%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A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考核相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增长率(Am) 触发增长率(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80% 64%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120% 96%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