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3-086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情况: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万股,其中2023年完成首次授予855.00万股,预留部分为125.00万股。本次授予预留部分125.00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3年8月25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25.00万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22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3年8月25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以2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8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8.4599万股的4.87%。其中首次授予8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8.4599万股的4.2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24%;预留1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8.4599万股的0.6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76%。
(四)授予价格
2023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2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尚未归属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因素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禁售期
本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归本公司所有。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现时相关规定。
(六)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和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营业收入完成情况核定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增长率(Am) 触发增长率(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35% 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70% 56%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105% 84%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