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2-085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网站
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五)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8.24 元/股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由 18.24元/股调整为 17.9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8 月 25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以 17.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 人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1,000 股予以作废;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 94.66%,经考核本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3,792 股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4,792 股。
三、本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4,792 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4,792 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