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33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21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紧急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6.3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84,16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股份 66,000
股后的股本,即 84,09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91,2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本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30,000 股,截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股份数量为 696,0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扣除回购
股份后的 83,4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为 10,015,68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 股=10,015,680 元÷84,160,000 股×10 股=1.190076 元;
即每股现金分红 0.1190076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收盘价-0.1190076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26.33 元/
股调整为 26.21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0.1190076 元/股)=26.33元/股-0.1190076 元/股=26.2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21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763,06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91%;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2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381,53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