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 用部分自 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以及追 认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署相关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同时,董事会对超过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598,147.92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110,652.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审 验 并 出 具
XYZH/2021GZAA301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及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详 情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67,860,235.17 元,
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04,457,890.89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74,750,463.81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即 2023 年 5 月
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金额(元) 申购日 到期日
构
浙商银
行股份 浙商 2023 年 2025 年 3 月 17
1 有限公 CDs2236024 固定收益类 10,287,500.00 1 月 11 日 日(可随时转
司江门 (可转让) 让)
分行*1
浙商银
行股份 浙商 2023 年 2025 年 3 月 22
2 有限公 CDs2236024 固定收益类 10,350,750.00 3 月 23 日 日(可随时转
司江门 (可转让) 让)
分行*2
浙商银
行股份 浙商 2023 年 2025 年 3 月 23
3 有限公 CDs2236024 固定收益类 10,349,791.67 3 月 23 日 日(可随时转
司江门 (可转让) 让)
分行*3
上海浦
东发展 2023 年 12 月
4 银行股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 20,000,000.00 2021 年 29 日(可随时
份有限 收益型 8 月 10 日 转让)
公司中
山分行
中国民
生银行 FGG2136041/2 2021 年 2024 年 3 月 29
5 股份有 021 年对公大 固定收益类 30,000,000.00 10 月 18 日(可随时转
限公司 额存单专属第 日 让)
江门支 24 期(3 年)
行
上海浦
东发展 浦发广州分行 2025 年 5 月 11
6 银行股 专属 2022 年 固定收益类 20,000,000.00 2022 年 日(可随时转
份有限 第 0763 期单 5 月 11 日 让)
公司中 位大额存单
山分行
广发银 大额存单
行股份 2023 年第 016 2023 年 2026 年 4 月 27
7 有限公 期(新资金专 固定收益类 10,000,000.00 4 月 27 日 日(可随时转
司江门 属) 让)
分行
*1 浙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理 财产品金 额 10,287,500.00 元包括本 金
10,000,000.00 元及转让代付利息287,500.00 元;
*2 浙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理 财产品金 额 10,350,750.00 元包括本 金
10,000,000.00 元及转让代付利息350,750.00 元;
*3 浙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理 财产品金 额 10,349,791.67 元包括本 金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超过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追认。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四、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