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04,773.12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18,263,476.5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2,578,119.2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85,894,663.3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84,1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0,099,2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
股本 84,1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