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人
最近一年(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9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审计收费总额:5.7亿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 为注册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会 计师时公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 公司提供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 职务 间 间 审计服务
时间
陈中江 项目合伙人 2003 2001 2001 2018 五洲新春、火星人、九阳
股份等等10多家上市公司。
陈中江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3 2001 2001 2018 五洲新春、火星人、九阳
股份等10多家上市公司。
陈梦回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2016 2018 2018 无
李伟海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7 2005 2007 2021 签署亚太股份、申科
股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查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业务经验、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合同约定为公司提供了
相应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核。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 健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