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公告编号:2022-061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其忠近亲属短线交易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其忠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李其忠先生的配偶韩素云女士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其女儿李怡萱女士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韩素云女士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0日卖出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韩素云女士和李怡萱女士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交易方向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2022.3.15 500.00 21.680 10,840.00
2022.3.15 1,000.00 21.710 21,710.00
2022.3.15 1,000.00 21.700 21,710.00
韩素云 集中竞价 2022.3.15 500.00 买入 21.700 10,850.00
2022.3.15 500.00 21.800 10,900.00
2022.3.15 500.00 21.760 10,880.00
2022.3.15 500.00 21.830 10,915.00
2022.3.15 500.00 21.520 10,760.00
2022.3.15 500.00 21.520 10,760.00
2022.3.15 2,000.00 21.550 43,100.00
2022.3.15 1,000.00 21.600 21,600.00
2022.3.15 1,000.00 21.630 21,630.00
2022.3.15 1,000.00 21.580 21,580.00
2022.3.16 500.00 20.880 10,440.00
2022.3.16 500.00 21.220 10,610.00
2022.3.16 357.00 21.500 7,675.50
2022.3.16 500.00 21.000 10,500.00
2022.3.18 2,000.00 25.580 5,116.00
2022.3.18 3,000.00 25.607 76,821.00
2022.3.18 1,000.00 25.638 25,638.00
2022.3.18 500.00 25.530 12,765.00
2022.3.18 1,000.00 25.610 25,610.00
2022.3.18 500.00 25.710 12,855.00
资本公积转增前合计 - 20,357.00 - - 425,265.50
资本公积转增后合计 - 36,643.00 - - 425,265.50
2022.9.19 3,000.00 14.00 42,000.00
2022.9.19 3,000.00 14.00 42,000.00
韩素云 集中竞价 卖出
2022.9.20 2,000.00 14.10 28,200.00
2022.9.20 2,000.00 14.06 28,120.00
卖出合计 - 10,000.00 - - 284,945.50
姓名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交易方向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2022.3.17 500.00 21.78 10,890.00
2022.3.17 1,100.00 22.0409 24,245.00
2022.3.18 200.00 24.58 4,916.00
2022.5.17 100.00 21.90 2,190.00
李怡萱 集中竞价 买入
2022.5.17 100.00 22.03 2,203.00
2022.5.17 100.00 22.09 2,209.00
2022.5.17 100.00 22.17 2,217.00
2022.5.17 100.00 22.14 2,214.00
资本公积转增前合计 - 2,300.00 - - 51,084.00
资本公积转增后合计 - 4,140.00 - - 51,084.00
本次短线交易的股份,系韩素云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及公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为27,211.11元(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卖 出最高成交价格-买入最低成交价格)*卖出数量+短线交易股份数量产生的股息红 利所得={14.10-[(20.88-0.2)/1.8] } *10,000+10,000/1.8*0.2=27,211.1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素云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6,643股,李怡萱女士持有公 司股票4,14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件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其忠先生及其配偶韩 素云女士、女儿李怡萱女士亦积极配合、第一时间纠正错误,在本公告披露前已 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交至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经核实,本次事件系韩素云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前期短线交易的宣导没有学习到位,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李其忠先生本人的意见,为韩素云女士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李其忠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对配偶韩素云女士的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亦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要求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