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3,8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50,532.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299,467.7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2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1 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 36,919.26 36,919.26 17,000.00
及线缆建设项目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0,728.07 10,728.07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4,929.95
合计 59,647.33 59,647.33 24,929.95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并汇总、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