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90 深市 同飞股份


首页 公告 同飞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同飞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同飞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6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的原则为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1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火车站进站路 3 号

  联系人:高宇

  联系电话:0316-3215889

  传真:0316-3215889

  联系邮箱:IR@tfzl.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