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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同飞股份: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65,313,278.08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280,392,706.2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82,881,639.0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6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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