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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3,000,000 股,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天国富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投资者
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
公告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28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4 月 23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风险,仔细研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
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19 倍,最近一个月平均动态市盈率为 32.34 倍。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对
应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6.2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 37.19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32.3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8.47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
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31.0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主要系: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拥有更为丰富的产品类型,相应有利于发行人降低单一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对经营造成过大的不利冲击以及获得持续增长;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数控装备制冷领域作为发行人产品应用占比最大的领域,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比,数控装备制冷领域具有市场容量大的特点,相应给发行人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电力电子装置具体细分领域——柔性交流领域的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且将持续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盈利能力及业务成长性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业务成长性。

  3、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3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4,6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4,6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0,709.13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0,440.87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获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1〕1151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同飞股份”,股票代码为“300990”,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为1,3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2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①26.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②2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③35.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④36.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 37.19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40.87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4 月 22 日(T-2 日)在《三河同飞制冷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的 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且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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