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10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4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3 人。
3、业务规模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94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998.4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707.6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 1 家、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家。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653.42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期间有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敬彩,201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 11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0 份以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世星,2023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余自勇,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事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和充分了解。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
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