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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规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51.62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4 月 26 日(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T-3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83 倍。本次发行价
格 51.6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6.01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高于剔除华图山鼎、建科院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备相对竞争优势。第一,发行人常年深耕规划设计领域,与可比公司相比,在规划设计业务规模、项目经验和获奖数量、客户结构、技术研究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二,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4.13%、68.78%和 64.91%,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可比公司。第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6.53%、47.70%和 47.01%,发行人规划设计业务占比较高,加之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多样性的客户资源,因此综合毛利率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4、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1,5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9,040.3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51.62元/股、发行新股 1,5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430.0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7,860.08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2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13 号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蕾奥规划”,网上申购代码为“300989”。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5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5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7.0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2) 24.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3) 36.0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4) 32.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 2021 年 4 月 1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6.83 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77,430.0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7,860.08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2 万元。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可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http://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 4 月22 日(T日)0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4 月 22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1
年 4 月 20 日,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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