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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荣天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2

津荣天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3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赵红女士持有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公司”)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津荣天宇股份不超过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红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红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1%。

  3、股东任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红在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4、股东持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红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红在公司任董事、总经理,除此以外,股东赵红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股东赵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津荣天宇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津荣天宇股份不超过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赵红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或本人于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卖出后六个月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若减持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6、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
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根据赵红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的承诺函》,自2023年9月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赵红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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