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10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105,666.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330,852.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 报表期末 未分配 利润347,085,295.69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40,051,936.2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0,297,357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29,658.6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