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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荣天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津荣天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1-018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 2 8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5号科技金融大厦3楼科融中心路演大厅322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兴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0,5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8.4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0,53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
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
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
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累积投票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3)《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巍、许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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