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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川网传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67,2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基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
川网传媒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667,200 股(若此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四川产业振兴基金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单位将按照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若本公司/单位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数量累计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对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公司或公司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产业振兴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四川产业振兴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四川产业振兴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四川产业振兴基金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产业振兴基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川网传媒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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