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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川网传媒: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00,227.95 元,其中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627,690.0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962,769.00 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55,137,458.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9,316,842.41 元,减去 2020 年度分配
股利 6,000,000.00 元。2020 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8,454,301.36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结合公司近期初登 A 股市场,利润分配事宜后期统筹后再行实施,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一致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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