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
一、总体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草案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予股票期权总 公告日公司股
(万份)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
1 温玲 裁、董事会 28.00 3.50% 0.1136%
秘书
2 郭凤霞 董事 0.60 0.08% 0.0024%
3 李润文 董事 5.00 0.63% 0.0203%
4 连洁 副总裁 32.00 4.00% 0.1299%
5 沈长生 副总裁 7.00 0.88% 0.0284%
6 陈琳 总裁助理 7.00 0.88% 0.0284%
7 江炉平 总裁助理 7.00 0.88% 0.0284%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617.40 77.18% 2.5060%
(业务)骨干(共184人)
预留 96.00 12.00% 0.3897%
合计 800.00 100.00% 3.2471%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价格或标的股票数量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对行权价格、标的股票总数进行调整。
3、正式授予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