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2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由 2023
年 0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调整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24.9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1,699.62 元。
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2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号 金额 金额
年产 8 万台液化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
天然气(LNG) 气(LNG)供气系统模 52,457.26 52,457.26 48,521.84
1 供气系统模块总 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成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 9,862.54 9,862.54 9,862.54
营销网络建设项 营销网络建设
2 目 4,350.79 4,350.79 4,350.79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1,670.59 81,670.59 77,735.17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之“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涉及变更项目总募集资金金额为 9,875.89 万元,其中拟变更原“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之‘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项目涉及变更的金额为 5,525.10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金额为 4,350.79 万元。
本次变更的新项目实施地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7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涉及变更项目总募集资金金额为 22,000 万元。本次变更的新
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安市。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将上述变更的具
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 2023 年
募集资金 变更后拟 到预定
序 变更项 6 月 30 日累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使用募集 可使用 投资进度
号 目(含部 计投入募集资
总额 资金金额 状态日
分变更) 金金额
期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
然气(LNG)供气系 2023 年
1 是 48,521.84 26,521.84 26,222.72 98.87%
统模块总成智能制 6 月
造基地项目
2023 年
2 研发中心 是 9,862.54 4,337.44 4,906.76 113.13%
6 月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4,350.79 0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不适用 15,000.00 100.00%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
2024 年
5 纤维全缠绕气瓶项 - 9,875.89 1,907.40 19.31%
1 月
目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
2023 年
6 电池负极材料石墨 - 22,000.00 22,000.00 100.00%
6 月
化项目
合计 - 77,735.17 77,735.17 - 70,036.88 -
四、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方案
公司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实施预计完成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 后预计完成日期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
1 2023 年 6 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