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61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张远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远先生、周波女士、张晶伟先生、张一弛先生
独立董事:李烜女士、王彦明先生、赵新宇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
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马东飞先生、吴建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淑英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烜女士、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非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烜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独立董事王彦明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为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独立董事王彦明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为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张远先生、非独立董事周波女士、非独立董事张晶伟先生 3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张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张晶伟先生
副总经理:陈水生先生
财务总监:周波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鉴于张一弛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一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续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总经理张晶伟先生、财务总监周波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张一弛先生
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陈水生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一弛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 888 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31-85025881 传真:0431-85025881
邮编:130103
电子邮箱:zhiyuanzhuangbei@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副总经理陈水生先生简历
陈水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毕业于武汉工学院专用汽车专业,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武汉船舶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2002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武汉中正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公司技术质量主管、总工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陈水生先生通过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间接持股 588,64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