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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金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6)2021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0 人,注册会计师 378 人,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5,622.84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58,493.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376.19 万元。2020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76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0.72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455.32 万元,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傅磊,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梁锋,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金炜、傅磊和梁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4.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
用 84.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84.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
通食宿费用)。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84.8 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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