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6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7,701,132.07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8,298,867.93元,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存入本公司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773,631.4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525,236.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2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资金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50,711.64 50,711.64 2019-310113-74-03-007080
2 总部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20,215.69 20,215.69 2019-310113-74-03-007081
3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36,227.63 36,227.63 2019-310113-74-03-006982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944.52 10,944.52 2019-310113-74-03-006941
5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合计 154,099.48 154,099.48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50,711.64 89.78 89.78
2 总部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20,215.69 569.54 569.54
3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36,227.63 202.58 202.58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944.52 0.00 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2,189.89 2,189.89
合计 154,099.48 3,051.79 3,051.79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情况
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原计划扩建深圳、南京、合肥、武汉、长沙、郑州、成都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其中,深圳、南京、合肥、武汉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扩建所需的办公场所拟通过购置方式取得,郑州、长沙及成都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扩建所需的办公场所拟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情况
拟对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作出如下调整:在原计划扩建深圳、南京、合肥、武汉、长沙、郑州、成都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的基础上,新增扩建西安的设计服务网点:其中,武汉、南京、合肥、长沙、西安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扩建所需的办公场所拟通过购置方式取得,成都、深圳及郑州等地的设计服务网点扩建所需的办公场所拟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3、拟变更实施地点原因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系公司在不改变项目计划总投资额和
公司主要围绕着设计业务总体格局和新增长点对项目投资布局作出调整,近年来,华东和华中地区已逐步成为公司设计业务发展的核心区域,其中,华东地区2020年度以及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当期总营业收入的43.01%和45.55%,华中地区2020年度以及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当期总营业收入的18.93%和18.81%;而西北地区是公司北方市场的重点培育区域,其在2020年度以及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达到9.32%和8.51%。因此,公司拟新增西安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资源优化配置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加强和巩固公司在华东、华中、西北区域的设计服务网络的设计服务能力,更加及时、高效、高质量地服务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巩固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
同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布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区域市场的细分化,亦充分考虑到相关实施地点的经营场所稳定性、场地规划布置长期性、未来业务发展规模预期、未来租金波动预期、人才流动性、新团队引进便捷性等诸多因素;拟通过购置房屋进行网点扩建的城市,均为建筑设计人才集聚的区域,拥有较为知名的建筑类专业高等院校,设计人才资源较为丰富,有利于公司引进更多优质人才,培养和引进经验丰富、熟悉区域客户需求和设计风格的设计人员,提升公司的属地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便于更好地开拓区域性市场,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内部投资布局调整,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将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如若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布局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尤安设计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