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3-042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2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44,63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23.74 元/股(调整后)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2 名激励对象办理 844,632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00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031.8267 万股的 2.14%。其中,首次授予 24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1%;预留6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3)授予价格:29.44 元/股(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 29.44 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 189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为 50 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 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 交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 最 2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 交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的 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个 交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的 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内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 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 首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 首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 考 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
注:上述 “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归属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4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