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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苏文电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3-004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协议实施内容和过程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业务合作事宜将另行约定。本次合作后续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合作最终能否实施和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不对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文电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思贝尔海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思贝尔海纳储能”或“甲方”)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或“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原则,在资源、业务等方面具有极强互补性和兼容性,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方资源、资本、技术及产业一体化运作能力等优势,充分进行产业协同,实现产业规模化布局,实现行业、产业、企业的大发展,双方就
电芯、储能、综合能源业务合作事宜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有效期限壹年。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商谈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99D8M4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 205 号 C 幢 A205 室

  法定代表人:曹辉

  注册资本:216080.38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大容量储能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仪器仪表、电容器、充电器、充电桩、储能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车辆租赁、房产租赁、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工程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瑞浦兰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瑞浦兰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集中各自优势资源,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方一致同意在如下方面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一)产品合作

  1.在大型储能、工商业储能、综合能源项目开发方面优势互补,打造储能示范标杆。乙方基于自身在地方区域的优势、工控领域的积累,在乙方能力范围内,向甲方推荐相关高能耗企业,推进大型储能、工商业储能客户及优质项目合作。


  2.甲方在进行与乙方相关的技术创新和科研项目时,双方以约定产品开发为载体,组建合作团队,在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过程中,双方高度配合,主动开放,形成协同效应。

    (二)技术交流合作

  双方共同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增进沟通与了解,促进双方技术与管理水平提升,针对经验分享、人员培训、运维管理、故障处理等方面全面合作。

    (三)供应链战略合作

  1.在电芯、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检修维护等方面,乙方愿意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技术最先进的产品及服务。

  2.同等条件下,甲方项目优先选用乙方电芯。

  3.关于产品价格方面,乙方保证电芯的供货价格符合市场平均水平,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最优价格支持。

  4.在合同支付方面,甲方将做好资金安排,依据项目情况优化合同支付进度。
  5.质保方面,乙方承诺甲方,提供电芯循环寿命 3 年不低于 6000 次,具体以技
术协议为准。

  6.2023 年及 2026 年四年计划采购量分别为 500mwh、1000mwh、2000mwh、3000mwh,
实际采购量以最终实际订单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瑞浦兰钧系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为青山集团结合其自身丰富的矿产资源在新能源领域进行的重要投资布局,主要从事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单体到系统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专注于为新能源汽车动力及智慧电力储能提供优质解决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瑞浦兰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促进产能释放与规模扩展,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效益增长。

  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全国战略的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
新建产能释放提供充分保障。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作进一步协商判断,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协议。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6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0,681,18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0,318,267 股增加至 170,999,455 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3.25%(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月 22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芦伟琴、施小波等)》。除此之外,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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