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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关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苏文电能:关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7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公司财务总监

  因个人原因,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春梅女士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春梅女士在任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李春梅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截止披露日
李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通过常州市能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9%的股份。李春梅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子健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张子健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12-20
 附件:张子健先生简历

  张子健先生,199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安徽省太平洋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重大客户部副主管、苏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副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截止本公告日,张子健先生通过常州市能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 90,000.00 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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