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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苏文电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2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
  (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9:15-15:00。

  3、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 3 号公司 1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施小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26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18,267 股的 75.0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5,24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8,267 股的 75.0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8,267 股的 0.0126%。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18,267 股的 0.0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318,267 股的 0.0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18,267 股的 0.0126%。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一: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二: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议案三: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议案六: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提名张子健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6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2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7603%;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3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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