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8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滦倴”)持有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或“中红医疗”)4,3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上海滦倴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006,000 股的 0.57%,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
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永岭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崔会军先生通过上海滦倴分别间接持有公司 1,483,650 股、118,575 股,本次拟通过上海滦倴间接减持不超过 370,900 股、29,600 股,均不超过其通过上海滦倴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 4,392,000 1.46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永岭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崔会军先生通过上海滦倴分别间接持有公司
1,483,650 股、118,575 股,本次通过上海滦倴拟分别间接减持不超过 370,900 股、29,6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三)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占总股
拟减持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本比例 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量(股)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
首次公开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
发行前已
上海滦倴商 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1 发行的股 1,707,000 0.57%
贸有限公司 进行;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份及其孳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生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四)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及杨永岭先生、崔会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持股意向、流通限制、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永岭及高级管理人员崔会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0 月 27
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承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滦倴及杨永岭先生、崔会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