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7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670,000 股(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无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即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10,000.00 元(含税),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33,336,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500,010,000.00 元/166,670,000 股=3.00 元。
每股资本公积 金转 增股本的比例 =本 次实际转增股 份总 额 /总股本
=133,336,000 股/166,670,000 股=0.8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00 元/股)÷(1+0.80)。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670,000
股(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无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即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10,000.00 元(含税),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33,336,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1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8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6.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66,67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0,006,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
3、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0 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
2 08*****403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3*****268 桑树军
4 08*****976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
售条件流 114,170,000 68.50 91,336,000 205,506,000 68.50
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 13,920,000 8.35 11,136,000 25,056,000 8.35
股
首发前限 100,250,000 60.15 80,200,000 180,450,000 60.15
售股
(二)无 52,500,000 31.50 42,000,000 94,500,000 31.50
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 166,670,000 100.00 133,336,000 300,006,000 100.00
股本
注: 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股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 300,006,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度
每股收益为 7.81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锁定期满后视情况需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价格下限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兆才大街 35 号中红医疗证券管理本部
咨询联系人:郭蕊
咨询电话:0315-4155760
传真电话:0315-4167664
咨询邮箱:gr@zhonghongpulin.cn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