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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中红医疗: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6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六街 87 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21,306,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78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1,25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4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49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4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41,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5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桑树军先生、李植煌先生、林瑞进先生、陈纯先生、杨永岭先生、郑露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1.01 选举桑树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8,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8,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4824%。

    1.02 选举李植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4,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4,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222%。

    1.03 选举林瑞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8,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8,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4824%。

    1.04 选举陈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7,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7,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4423%。

    1.05 选举杨永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4,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4,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222%。

    1.06 选举郑露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8,4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2,458,41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4824%。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毛付根先生、郭小东先
生、李坤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 选举毛付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8,9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8,909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5021%。

    2.02 选举郭小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4,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4,412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220%。

    2.03 选举李坤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4,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4,406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218%。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许忠贤先生、王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01 选举许忠贤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5,4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5,411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620%。

    3.02 选举王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64,4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 2,454,408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98.3218%。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121,2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0%;反对股份数为 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4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28%;反对股份数为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莲花和荣秋立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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