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本次审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74,51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32.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56.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45.95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 《 募 集 资 金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8)和《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34,808.89 34,808.89
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4.55 5,944.5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753.44 45,753.44
注:以上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祥源泡棉越南有限公司(XIANGYUANFOAM(VIETN
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祥源”)、祥源泡棉泰国有限公司(XIANGYUANFOAM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祥源”)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20.8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2.07 万元,共计人民币
3,012.9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公司于2021 年 8月 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比例
29.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于2022 年 1月 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2 年 4月 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本次审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越南祥源、泰国祥源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借款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支付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2 年 8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比例
29.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3 年 1月 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25,914.91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27,852.75 万元。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 34,808.89 15,507.69 19,301.20
化建设项目
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4.55 1,407.22 4,537.33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0
合计 45,753.44 21,914.91 23,838.53
注:截至2022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25,914.91 万元,包含使用
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