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志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787,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的股份27,0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7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697,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59,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9,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1,7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5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刘丰华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