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
下:
以公司总股本 422,702,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84,540,547.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2,702,73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1 日;
2、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及其控制的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刘少容、马汇洋及其控股的新余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王曼婷
咨询电话:0757-2808 24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