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泓成”)、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聚澄”)、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涌安”)、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涌创铧兴”)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31,488,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5%。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所持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广
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上述股东前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累计减持 6,15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新的减持计划为: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1,48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5%,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不超过 25,362,1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00%;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不超过 31,488,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7.45%;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1),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为一致行 动人,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37,640,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90%),在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25,362,1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出具的《关于所 持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日,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总金额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间(元/股) (股) (元)
2023/2/23-
上海泓成 集中竞价 12.50-15.65 2,261,100 30,854,442.00 0.5349%
2023/8/11
2023/2/23-
上海聚澄 集中竞价 12.50-15.66 2,266,900 30,938,592.00 0.5363%
2023/8/11
2023/2/23-
祥禾涌安 集中竞价 12.50-15.65 897,200 12,235,455.14 0.2123%
2023/8/11
2023/2/23-
涌创铧兴 集中竞价 12.50-15.66 726,700 9,921,611.68 0.1719%
2023/8/11
合计 6,151,900 83,950,100.82 1.4554%
注 1: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注 2: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5453%。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泓成 无限售流通股 13,843,042 3.2749% 11,581,942 2.7400%
上海聚澄 无限售流通股 13,843,042 3.2749% 11,576,142 2.7386%
祥禾涌安 无限售流通股 5,531,218 1.3085% 4,634,018 1.0963%
涌创铧兴 无限售流通股 4,422,972 1.0464% 3,696,272 0.8744%
合计 37,640,274 8.9047% 31,488,374 7.449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2、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截至上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的减持计划未全部实施,拟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向公司出具了《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后续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2、上海聚澄持有公司 11,576,1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
3、祥禾涌安持有公司 4,634,0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
4、涌创铧兴持有公司 3,696,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自身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1,48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5%,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不超过 25,362,1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00%;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不超过 31,488,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7.45%。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股东上海泓成计划减持总股数为不超过 11,581,9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 9,328,6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11,581,9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
总数的 2.74%。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 9,323,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11,576,1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
(3)股东祥禾涌安计划减持总股份数为不超过 4,634,0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 3,732,4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4,634,0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
(4)股东涌创铧兴计划减持总股份数为不超过 3,696,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 2,977,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0%;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计划减持不超过3,696,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
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和涌创铧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