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万元。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
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注册会计师,199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1991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199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 100 万元,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
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拟签字的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力、独立性等问题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后期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结合我们日常工作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情况,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0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截至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