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是一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
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及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
姓名 项目组成员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执 司提供审计 复核过上市或
师时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家数
李勉 项目合伙人 2006 年 1993 年 2009 年 11 月 2019 年 5
熊树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4 年 2006 年 2014 年 10 月 2022 年 6
翟晓宁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8 年 2006 年 2009 年 9 月 2022 年 1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
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 84.8 万元((含
税),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生效。2022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和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进行了审查,并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其在审计期间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的相关审计成果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或风险。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2 年
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文件;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