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其中董事黄新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编制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 2020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何俊辉、张萍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领导、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营业收入创新高,2020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57,267.08 万元,比上年增长 15.35%;实现利润总额 14,096.76 万元,同比下降 1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42.76 万元,同比下降 13.28%,主要系疫情后加大人才储备及研发投入力度而增加成本及费用所致,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4,4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8.9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6.16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240 万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专项报告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2918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继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
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