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9.15 万股,约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2,254,651.50 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八)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九)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9.92%”,根据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
口径,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2.14 亿元,2023 年营业收入为 13.98 亿元,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5.13%,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拟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9.15 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完毕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5.15 元/股调整为 24.35 元/股。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未满两年,按一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50%。因此,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 天)=24.35×(1+1.50%×521÷365)≈24.871 元/股。
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 元(含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则 P=24.871-0.23=24.641 元/股。
即回购价格调整为 24.641 元/股,公司拟用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2,254,651.50 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2,254,651.50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华兴验字[2024]23011950058 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57,012,436 59.72 -91,500 56,920,936 59.6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38,456,164 40.28 0 38,456,164 40.3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5,468,600 100.00 -91,500 95,377,100 100.00
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