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0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蔡立君先生
公司董事长沙宏志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蔡立君 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50,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8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66,256,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1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396名,代表股份2,094,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65%。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3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11,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2%。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6,217,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7%;通过网络投票396人,代表股份2,094,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4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反对11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弃权9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09,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5%;反对11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弃权9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800股),占出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10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69,5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33%;反对10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0%;弃权69,5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4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95,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06,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42%;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5%;弃权95,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7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74,4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70%;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3%;弃权74,4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4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1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97,9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01,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46%;反对1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4%;弃权97,9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沙宏志先生、唐兵先生、刘超先生、蔡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沙宏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沙宏志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9,64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沙宏志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9,99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88%。
表决结果:沙宏志先生当选。
2、选举唐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唐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6,16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唐兵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6,51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69%。
表决结果:唐兵先生当选。
3、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5,51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刘超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5,8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91%。
表决结果:刘超先生当选。
4、选举蔡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蔡立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80,60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蔡立君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40,95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903%。
表决结果:蔡立君先生当选。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晓东先生、王六顺先生、文兵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晓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2,29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陈晓东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2,64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04%。
表决结果:陈晓东先生当选。
2、选举王六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六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4,23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王六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4,583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37%。
表决结果:王六顺先生当选。
3、选举文兵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文兵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2,2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文兵荣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2,59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97%。
表决结果:文兵荣先生当选。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沙汉文先生、邓逸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沙汉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沙汉文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6,273,17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沙汉文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233,52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0%。
表决结果:沙汉文先生当选。
2、选举邓逸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