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0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11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274,416,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56%(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68,114,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33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7名,代表股份6,302,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22%。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519,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9%。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6,217,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7%;通过网络投票7人,代表股份6,302,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397,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00,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2%;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397,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00,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2%;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六顺先生、文兵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六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374,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4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76,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05%;反对42,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选举文兵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37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42,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76,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05%;反对42,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