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992,355.73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29,491.29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2,949.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4,608,569.66 元,减去本
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13,941,570.64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443,841,196.50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897,774,584.5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43,841,196.50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28,531,355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15,022,655.91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 年度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已支付的 2023 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与公司未来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时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金额之和。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