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2,329,646.49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5,593,425.25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559,342.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0,732,849.96 元,
减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15,120,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 454,646,932.68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60,000.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