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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9

商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沙宏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蓓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新加坡商络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商络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拟为南京恒邦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商络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具有稳定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2月24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林先生简历》

    程林,男,1976 年生,加拿大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研究
生。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就职于烟台双一集团,任外贸职员;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5 月就职于加拿大约克大学,任教学助理;2007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
职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任教学、研究助理;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就职
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任助理教授;2019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任副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任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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